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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

类型:政法 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国家重点学科:9个 博士点:8个 硕士点:19个

2、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接待违纪举报

    以地方管理为主&rdqu;的高校,复旦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复合式,现为&ldqu;中央与地方共建,伴随着共和国法制建设的变迁与发展,东吴大学,将学校建设成为以法学为主,松江两个校区,图书馆藏书 160 余万册,  经过几代华政人的努力,加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CSSCI 来源期刊或科学领域的重要期刊,法律史为国家重点学科,遵循&ldqu;笃行致知,博士授予权,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 400 人,华东政法大学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和《知识产权研究》等法学类核心期刊,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学校现有长宁,政治系和社会系等合并组建成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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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10-14        浏览次数:196        返回列表
    2012年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特长生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信息。管理学,外语学院,  1952 年 6 月,沪江大学,加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特色兴校,学校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经济法学,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人,外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制史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 1 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ldqu;上海市花园单位&rdqu;,多学科协调发展,本科以上全日制学生 13000 余人, 8 个博士点,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松江校区为&ldqu;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高校园区&rdqu;,校长何勤华教授,复旦大学,国际法学院,质量为先,刑法学和司法鉴定先后被确定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是&ldqu;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rdqu;,中外文报刊
    学校全称 华东政法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u] [u]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日语专业要求英语或日语语种,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1、国防生只招男生,按照武警总部计划安排执行; 2、侦查学、边防管理和治安学招收女生比例不超过15%,参照《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 3、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 国防生: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 2、 侦查学、边防管理和治安学专业:参照《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具体要求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 其他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教字[2003]17号); 4、具体内容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url=:hzgatnt][lr=#800080]hzgatnt[lr][url])【招生信息】栏目查询。
    九、录取规则 (一)投档:在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上(北京为第二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为1:105以内,其他省份投档比例为1:12以内。(二)录取:对学校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成绩总分(含校内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依次进行比较予以录取。对学校最低录取线上的考生,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第一志愿报考不足的专业,依次按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含校内加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写的专业志愿根据志愿优先的专业录取原则均无法录取,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退档后未录满的专业依顺序补足。其中,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学专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未予录取的考生,以其第二志愿作为第一志愿,第三志愿作为第二志愿(其余顺序志愿以此类推),进行专业录取。(三)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均承认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四)报考英语、日语、翻译、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要求C或者C以上(若该地区外语口试测试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则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达到合格)。
    十、收费标准 学费 1、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 特殊(热门)专业:法学,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 合作办学:法学(国际经济法 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195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4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华东政法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21-67790220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监察021-67790299
    十四、网址 学校网址[url=:upldun][lr=#800080]upldun[lr][url] 招生网[url=:hzgatnt][lr=#800080]hzgatnt[lr][url]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ldqu;绿色通道&rdqu;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设立&ldqu;宝钢教育奖&rdqu;、&ldqu;黄平&middt;杨放奖学金&rdqu;、&ldqu;缘法而行奖学金&rdqu;、&ldqu;申银万国证券奖学金&rdqu;、&ldqu;美迈斯法学研究奖学金&rdqu;、&ldqu;剑锋奖学金&rdqu;、&ldqu;融孚奖学金&rdqu;、&ldqu;佳源奖助学金&rdqu;、&ldqu;奥盛助学金&rdqu;、&ldqu;卡西欧奖学金&rdqu;、&ldqu;迪堡奖学金&rdqu;、&ldqu;中华慈善助学金&rdqu;、&ldqu;晨兴慈善助学金&rdqu;等40个社会奖学、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并保护举报者。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三天内,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和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接待考生和考生家长来信来访。 1、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基本录取信息的查询
      2012625-201296 其余时间
    接待地点 长宁校区六三楼106室 松江校区明志楼A210
    电 话 021-62071533 021-677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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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url=mailt:zsb@upldun][lr=#333333]zsb@upldun[lr][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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