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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

类型:林业 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17个 院士:8人 博士点:33个 硕士点:51个

网站公告
权威发布南京林业大学招生章程,2011招生简章和2011招生章程。还为您提供本科招生电话,研究生招生电话。第一部分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南京林业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学校概况:   南京林业大学是一所中央与江苏省共建并以江苏省管理为主,以生态环境建设和生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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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11-02-28 11:44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1298        返回列表
第一部分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南京林业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学校概况:

  南京林业大学是一所中央与江苏省共建并以江苏省管理为主,以生态环境建设和生物资源培育、保护与开发利用为特色,理、工、农、文、管、经、哲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创立至今已有百年历史,现设有15个院部、39个系。学校现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0个博士点及博士授权领域、、49个硕士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整体授予权和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并具有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1个江苏省“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学校现设有52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各类在校学生21000多人,其中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28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外聘院士6名,博士生导师98名;具有正高职称130人,副高职称286人。

  第二部分 录取规则

  一、普通文史(含外语)、理工、综合类考生,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120%调阅考生档案,根据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再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四、艺术类考生,参加艺术专业考试(江苏省考生参加省艺术专业统考,其他省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计划数的120%调阅考生档案,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为: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加分。

  五、英语专业只招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六、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八、江苏省考生按照5门科目计算录取分,对于高考总分在第一批本科省控线以上的单科优秀考生,即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全省前5%的考生,用公布计划录取。

  九、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十、本规则如有与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抵触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三部分 选择性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

  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

  2、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任一门单科成绩超过140分的考生。

  3、选择录取本校相关学科带头人和为本校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

  二、录取办法

  选择性招生录取的名单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审批。

  第四部分 其他

  1、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我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区、市)招办。

  2、学费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4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林学专业2500元生年。

  3、住宿费收费标准:800-1200元生年。

  4、奖助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

  ⑴、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江苏省政府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以及各类名人奖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共50多项,获奖面达50%以上,最高单项奖6000元人。

  ⑵、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可凭个人信用通过学校向指定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⑶、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助学基金,每年筹资600多万元,用于支付特困生勤工助学的劳务报酬,参加勤工助学的特困生每月可获得200-300元左右劳务费。

  5、毕业证书颁发:

  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林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

  6、本章程由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7、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210037 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咨询电话:025-85427320

  电子邮件:zsb@njfudun

  网址::njfud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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