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依照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ldqu;录取办法&rdqu;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和公正,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4、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根据&ldqu;先分数后等级&rdqu;原则进行排序,按&ldqu;分数优先,遵循志愿&rdqu;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在其他省份录取的,按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对江苏省考生,所有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和选修科目,符合江苏省专科填报志愿要求即可(即普通类4C1合格,艺术类为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无其他特殊要求)。其他省份按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录取后按国家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享受高等院校在校生相应待遇。 7、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考生所在省市有关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