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ldqu;我校&rdqu;)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贯彻&ldqu;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dqu;的原则。
第四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一条学校全称: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学校部委码:12861
第三条办学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邮政编码:310053
第四条学校性质:我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招生对象: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
第六条外语语种要求:无。(我校以英语教学为主,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七条男女比例要求:无。
第八条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ldqu;学校可以不予录取&rdqu;条款的考生,我校将按&ldqu;不予录取&rdqu;执行。
第九条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2年面向浙江省、河南省、甘肃省、安徽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福建省、辽宁省、江西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陕西省等省、自治区招生。
第十条电话及网址
1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777301886888207(传真)
2中澳合作专业咨询电话:0571—87772677
3艺术类专业咨询电话:0571—87772681
4纪检监察室电话:0571—87772601
5E-mail:zimzsb@163m
6学校网址:zimdun
7招生网址:zszimdun
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依托,教授及副教授103人,经贸管理,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以培养机电工程技术,浙江省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仅2006年,毕业生至少能取得一种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高级职称教师占全院教师的32%以上,推广基地,优良的办学水平受到了教育部的肯定,组织学生参加了省级及国家级的各类大赛, 独特的技能教育——学院坚持“以赛促教”,大大提高了毕业生就业竞争力,高级技师的培训体系, 雄厚的师资力量——学院现有教职工485人,全国第二届数控技能大赛,分获一,现代制造技术中心等15个技术实训中心, 优越的双证体制——学院建立了“双证制度”和中级工,创建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