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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类型:语言 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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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1年高考加分政策,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1年高考加分条件;2011年高考加分项目、2010年各省及高校历年加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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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加分政策
更新时间:2010-07-19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47        返回列表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英语(英德、英法、英日、英西双语方向)、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专业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为150分),翻译专业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满分均为150分),对外汉语专业英语、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满分为15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ldqu;CC&rdqu;。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没有限制。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最高为120%,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和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而定。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优先,如专业也一致,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顺序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首先根据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先满足其前三个志愿中填写的专业,待所有符合前三个专业考生均被录取后,再满足未录取考生后几个专业志愿;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江苏省按照&ldqu;先分数、后等级&rdqu;的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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