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真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我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完善和规范 &ldqu;以勤工助学为主导、贷款为主体,奖、助、贷、补、减免缓&rdqu;五位一体联动助学工作体系。目前学院学生资助形式主要包括: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三种。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院一等奖学金800元人,学院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学院三等奖学金300元人; 学院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依据&ldqu;特困生优先&rdqu;和&ldqu;按劳取酬&rdqu;的原则,让学生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取得报酬。通过勤工助学,提高学生适应社会能力,培养学生的自立与自强,将&ldqu;扶贫&rdqu;与&ldqu;扶志&rdqu;有机结合,实现&ldqu;双解困&rdqu;目标。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按国家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即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学院困难补助金即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全省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约20%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困难补助,一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额。对其中5%左右的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月补助300元;除特困生外其余15%左右贫困生,每人每月补助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