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面试合格的文史、理工类考生在&ldqu;专科提前批&rdqu;志愿表中第一志愿填报我院;面试合格的政法类考生在&ldqu;高职单招批&rdqu; 志愿表中A栏填报我院(由于&ldqu;高职单招批&rdqu;实行平行志愿)。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按照志愿顺序、政审情况、考试成绩、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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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分类 录取规则 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加分政策
更新时间:2010-01-01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61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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