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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类型:财经 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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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外贸易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1招生简章和2011招生章程。还为您提供本科招生电话,研究生招生电话。  一、学校全称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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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外贸易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10-08-21 08:58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49        返回列表

  一、学校全称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专业只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1、坚持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的原则;

  2、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

  (二)录取程序、规则

  4、根据我校在各生源地省(区、市)招生计划数,按各省(区、市)规定自主确定投档比例,划定投档分数线(上海市投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5、对上海市进入投档分数线内的考生,兑现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政策(仅限上海市考生)。

  6、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根据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7、我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文科考生外语成绩优先,理科考生数学成绩优先。

  8、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区)考试机构组织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需在C(含C-)以上。

  9、高考科目英语成绩需高于90分(含90分),满分非150分的按相应比例折算。

  10、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ldqu;专业志愿清&rdqu;录取规则,其他省(区、市)考生须满足当地省(区、市)报考本科院校的要求。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15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21-67703050,021-52067206

  十三、投诉电话

  监察室:021-67703011

  十四、网址 :zhashngshiftdu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ldqu;绿色通道&rdqu;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前奖学金、在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校内优惠加分政策

  1、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政策仅适用于上海市本科集中录取阶段,不适用于其它省(区、市)本科集中录取阶段。

  2、在高中阶段,获市(省)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同时是经上海市教委审定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推荐生者,按上海市教委公布的规定加分。填报我校志愿且愿意调剂专业者,投档后加7分。

  3、在高三阶段或高一阶段、高二阶段连续两年获上海市地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同时是经上海市教委审定的上海市优秀应届高中毕业推荐生者,按上海市教委公布的规定加分。填报我校志愿且愿意调剂专业者,投档后加5分。

  4、在高三阶段,获经上海市教委公布年度省市级(含)以上竞赛活动的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学科单科竞赛优胜奖,按上海市教委公布的规定加分。填报我校志愿且愿意调剂专业者,投档后加5分。

  5、应届高中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平时学习成绩优良,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学生本人自荐,并经我校审核确认的优秀推荐生和自荐特长生,填报我校志愿,考分达到我校投档线,投档后加5分(两项不可累计加分)。

  6、高考英语成绩在125分以上,且英语口试成绩在B级(含B级,不含B-级)以上者,考分达到我校投档线,投档后加5分。

  7、以上加分项目之间仅第6项可与其他项累加累计,但最高不超过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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