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做好2012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洛阳理工学院;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院校国标代码:11070。
第四条学院设有由主管院长、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处理日常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院设有由纪委、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采取&ldqu;分数优先&rdqu;的录取规则,即在按照各省投档政策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分数相同的考生,依照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录取。
第八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条我院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其他美术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另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按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专业水平和个人志愿安排确定具体专业方向。(注:我院在生源所在省组织校考的,专业课采用校考成绩,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采用统考联考成绩。)
二、音乐和舞蹈类专业
以上两类专业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生源所在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以上录取规则适用于2012年我院所有本、专科专业,其中专科层次仅在河南省招生。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凡发现有舞弊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洛阳理工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学费标准:艺术类:本科5700元生&middt;学年,专科5600元生&middt;学年;普通类:本科:文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3400元生&middt;学年,理工类3700元生&middt;学年;专科:文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初等教育专业除外)3300元生&middt;学年,理工类(含初等教育专业)3600元生&middt;学年;软件类:8000元生&middt;学年;中俄合作办学类:12000元生&middt;学年;中澳合作办学类:10000生&middt;学年;住宿收费标准:600-1000元生&middt;学年。
第十四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项企业奖学金,为部分困难学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学院实行学分制。本科生毕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专科生毕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咨询、联系方式: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zslitdun
电子信箱:zhashng@litdun
咨询电话:0379-65928855、65928856、65928857、65928858,65928877(传真)
国际教育学院,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其中正高级职称75人,河南省优秀专家3人,中外文期刊1500余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突出特色,形成了以建材和人文学科为主的办学特色,近5年来,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测试),84个本,并设立有中国建材联合会,硕士学位的教师394人,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0余项,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11人,副高级职称425人,大部分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居同类院校前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模拟电子技术》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建材机械与设备》,数学建模竞赛等省级以上竞赛奖励170余项,2010年,鼓励并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