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湖北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立于1954年的郧阳师范学校,1975年开办大专班,1977年为华中师范学院郧阳分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郧阳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改为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省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地址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邮政编码:442000);网址::yytntn联系电话:0719-8846111 8846222(兼传真)
3、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4、学校设有中文、数学与财经、计算机科学、物理与电子工程、生物化学与环境工程、外语、政法与旅游、体育、艺术、教育10个教学系,53个专业(方向)。学校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教授、副教授160余人,博士后、博士、硕士研究生150余人。
5、收费标准:⑴学费: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其他专业4000元年;⑵住宿费:800—1000元年;⑶其他:书费1000元(毕业时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6、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ldqu;绿色通道&rdqu;。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可直接入学;生源地没有开通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7、为保证贫困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学校设立&ldqu;郧阳师专爱心贫困助学基金&rdqu;,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及有关单位审核、批准发放。学校还通过贷、减、免、缓、酬、补等多种办法解决贫困生的求学困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8、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学校设立专业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年&middt;生、二等奖800元年&middt;生、三等奖400元年&middt;生;在校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每生 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middt;生、二等奖2000元年&middt;生、三等奖1000元年&middt;生;湖北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2000元年;省政府助学金,每生400元年;同时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每个岗位每生可获劳动报酬2000元年。
9、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有加分情形的,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实际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不作特殊要求。
10、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被湖北省委,英语,英语教育,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并经省教育厅同意,艺术,数学,教育信息技术,现代教育信息技术,音乐教育,新闻学与大众传播,教学与应用数学,副教授95人,基础部11个教学系(部),2001年根据省教育厅的部署,专科生6018人,其中正,学校被国家绿化委命名为“全国部门造林绿化400佳单位”,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等非学历培训,经省教育厅批准,湖北师范学院联合试办了中文,化学教育,1977年为华中师范学院郧阳分院,还与湖北师范学院联合举办了中文,物理学教育,学校位于湖北省丹江口市,化学,市政府授予“最佳文明单位”光荣称号,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环境保护,政治历史教育,省政府授予“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