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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学院

类型:综合 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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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怀化学院奖学金设置,怀化学院有奖学金吗;还介绍奖学金评定条件,新生入学奖学金制度等情况。怀化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实施办法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1987)教计字139号文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和省教委、财政厅(1987)湘教计字63号文件精神,结,地址:湖南省怀化市迎丰东路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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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0-03-28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282        返回列表

怀化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1987)教计字139号文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和省教委、财政厅(1987)湘教计字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实施办法。

 

助学金实施办法

 

一、凡在校师范类国家任务的学生均享受助学金,其生活费按国家确定的标准按月发放,寒暑假停发,停发的款额用于学生定期和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活动经费以及学生奖学金等。

二、学生休学期间,不再享受助学金。

三、凡享用一般助学金的学生,家庭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临时困难补助费按学院每年预算切块作为资金来源。

(二)凡享受一般助学金的学生因出现突然性或临时性困难的,可享受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

1范围:天灾人祸、因病退学、因病住院和在校死亡(安葬费500元)。

2评定办法:由本人或亲属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本系审查签字,报学生工作部(处)批准,由计财处发放。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扣发助学金:

在校学生如违反校纪校规,除按《怀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分外,另按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扣发助学金,即受警告处分者,扣发二个月助学金;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发三个月助学金;受记过处分者,扣发五个月助学金;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发察看期间全部助学金。

五、受处分者,一年内不享受困难补助,不享受临时困难补助。

六、学生活动经费。每学年每人按不低于15元发放到系(部)。

 

奖学金实施办法

 

一、享受奖学金的范围:所有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奖学金的类别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

(一)综合奖学金

1奖励等级、范围和标准:

特等奖学金按本系学生总数的1%评定,奖金1000元;

甲等奖学金按本班学生总数的5%评定,奖金400元;

乙等奖学金按本班学生总数的13%评定,奖金200元;

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名,系(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各1名,团委会、学生会、自律委员会干部按20%评定。

2申报和评定时间:

一学年申报和评定一次。毕业班学生在最后一期的五月份申报和评定,肄业班学生在下一学年开学初申报和评定。

3评定办法:详见《怀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

4表彰办法:由校或系(部)召开学生大会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填表归人本人档案。

(二)单项奖学金

1学习成绩优胜奖。每班取前三名(三十人以下班级取前二名)按30元、25元、20元三个等级发放,每学期评定一次。

2其他单项奖:

①有正式通知代表学校或湖南省参加全国性比赛,如运动会和种类文娱活动或比赛,获第一名(或一等奖)奖2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奖15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奖120元,第四至八名奖100元,优胜奖和参加者奖50元。

②有正式通知代表学校或本市参加省级各类比赛及活动,获得集体项目第一名(或一等奖)按人均6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按人均4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按人均20元奖励。获单项奖第一名(或一等奖)奖励1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奖励6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奖励40元,其它名次及优胜奖为20元。

③有正式通知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比赛和活动,获集体项目第一名按人均30元、第二名按人均20元、第三名按人均10元奖励,获单项奖第一名奖40元、第二名奖30元、第三名奖20元。

④凡是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国家、省、地(市)、县各级比赛和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参照上述标准视其成绩给予奖励。

⑤在国家、省、市及学院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或作品,凭报刊杂志稿费单或获奖证书,按其稿费或奖金的50%给予奖励。

⑥其他情况,如好人好事,抢险救灾或有立功、立大功表现等,均可授给单项奖,其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⑦申报办法:单项奖学金由本人凭有效证明申请,班主任签字,系审查,学生处或教务处审批后发放。

三、凡在校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和有补考现象的学生,取消该学年奖学金评定资格。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学业成绩须在本班前15名。如有创新能力、受重大奖励、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放宽到前20名,原则上从大学生形象工程先锋队员中产生。

四、学院每年10月份表彰一批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从校级特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

五、学院每年10月从各系(部)推荐的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中按照省委教育工委要求推荐2-3名为省级三好学生。

六、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和省级三好学生者,在就业推荐、参加社会实践方面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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