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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白云学院

类型:工科 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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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广东白云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2011招生简章和2011招生章程。还为您提供本科招生电话,研究生招生电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其他相关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广东白云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广东白云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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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白云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10-10-23 10:52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70        返回列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其他相关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广东白云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广东白云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院办学层次有本科(四年制和五年制)和专科(三年制)
  第四条 学生全部在校本部学习。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及省(市)招生规定和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六条 录取对象:
  1、本科层次:录取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第二批本科B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及江苏、福建、海南、湖南、广西、浙江、河南、四川、山西、新疆等省、自治区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2、专科层次:录取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广东省招办规定的第三批专科B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
  第七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体检受限者,按《广东白云学院2008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各专业备注说明执行。
  第八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九条 本科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及专科服装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条 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优先录取。录取时不设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所有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同批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专业兼招普通类考生。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的体育尖子,成绩(含体尖加分)达到我院出档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入学后经体育测试达到学院相关标准,给予3000元至全免学费的优惠。
  第十五条 本科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总分排名文、理科各前六名、美术类前三名的广东考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6000元。
  第十六条 报考我院中英合作项目市场营销(BTEC商务与营销)、市场营销(BTEC商务与财务管理)、市场营销(BTEC商务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在校同时修读中英文凭,毕业颁发普通专科文凭和英国HND国家高等教育文凭,可赴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大学学习一年,攻读本科课程,获得学士学位。

  第三章 退档原则

  第十七条 下列情况学院予以退档:
  1、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或不服从调剂;
  2、考生所报专业计划额满且不服从调剂;
  3、考生总分较低且所报专业志愿又无法调剂;
  4、考生没有填报我院志愿,学院有权决定退档。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经广东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本科层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动画专业学费为180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为16000元年,住宿费为1500元年;
  2、专科层次: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鞋类与皮具设计、室内设计技术、服装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135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为12000元年,住宿费为1500元年;
  3、中英合作专业:学费为25000元年(不含英国BTEC HND一次性注册费185英镑),住宿费为1500元年。

  第五章 奖、助学金及扶困助学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学年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第二十条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优先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符合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的,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标准6000元年)。

  第六章 毕业发证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东白云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特别提醒: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录取及录取专业的情况,请己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后迅速将志愿表(包括考号、姓名、高考成绩等资料)传真至我院招生办(020-36095908、36095259),或登陆我院招生网(Http:bvtdun)进行登记。录取期间,我院将安排工作人员根据考生留下的联系电话逐个进行联系,告知被录取及录取专业情况。请考生在录取期间不要关机,注意接听我校招生录取人员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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