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 设为主页 | 随便看看    » 课程 | 需求 | 学校 | 讲师 | 招生 | 报考 | 资讯 | 人才 | 知道 | 图库 | 视频 | 下载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类型:高职高专 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

网站公告
权威发布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11年高考加分政策,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11年高考加分条件;2011年高考加分项目、2010年各省及高校历年加分政策。,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新闻中心
  • 暂无新闻
课程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 联系电话:请登录后查看【登录
本校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指南 »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加分政策
报考指南分类
  
录取规则 体检标准 收费标准 奖学金设置
就业情况 报考常见问题 录取结果查询 新生入学指南
困难生资助办法 食宿条件
录取规则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加分政策
更新时间:2010-09-24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50        返回列表

  三、录取原则:

  1、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各生源省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生源省招生办的投档原则、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生源省统考成绩。其中,报考我学院舞蹈表演、流行音乐表演专业的广东省考生,专业考试只认可我院校考的专业成绩。

  3、文化事业管理(传媒与管理)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广东省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河南、安徽、广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四川、湖南按文化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湖北按(文化成绩&tims;40%+专业成绩&tims;60%)&tims;2合成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江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的前提下,按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6、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考虑专业成绩较高者。

  7、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一般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如考生对所录取的专业有意见,可在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教务部门审批后允许调整同类相近专业。

  8、各专业均不招色盲者。

  9、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 下一信息: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加分政策
  • 上一信息: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加分政策
  • 相关关键词: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加分政策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广东省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广州市

    0条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