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 设为主页 | 随便看看    » 课程 | 需求 | 学校 | 讲师 | 招生 | 报考 | 资讯 | 人才 | 知道 | 图库 | 视频 | 下载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类型:高职高专 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

网站公告
权威发布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1招生简章和2011招生章程。还为您提供本科招生电话,研究生招生电话。  一、    学院全称: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    学院代码:12325  三、    办学地点:学院本部: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66号  四、……
新闻中心
  • 暂无新闻
课程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 联系电话:请登录后查看【登录
本校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招生信息 »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信息分类
  
专业介绍 院系设置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 招生快讯 特长生招生
艺术类招生 保送生招生
招生信息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10-11-05 11:21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121        返回列表

  一、    学院全称: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    学院代码:12325

  三、    办学地点:学院本部: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66号

  四、    办学性质、办学层次:民办专科普通高等院校

  五、    办学条件:省教育厅2006年公布全省高校基本办学条件中,我院各项基本办学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指标。我院副教授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1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比例364%。

  六、   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省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考生,录取完第一志愿考生尚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尊重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无法安排,必须征求考生的同意,才能录取到考生未填报且同意录取的专业。

  3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录取照顾政策,对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按照规定录取。对生活能自理的残疾学生,一视同仁进行录取。

  七、        学制三年(舞蹈专业学制二年),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要求达到的学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发给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国家任务生的待遇。学得好、学得快的学生可以提前毕业;学习困难的学生可学少些,学好些,延长学习时间。学生按学分交费。

  八、        学院开设专业有:生物技术应用、室内环境设计、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应用、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会计、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英语、舞蹈等十四个专业。

  九、       收费标准:

  舞蹈专业每年每人学费15000元,住宿费1000元。其余十三个专业,每年每人学费11000元,住宿费1000元。

  十、       学院设立奖学金及勤工俭学制度:

  1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奖学金与每年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新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挂钩,奖金800元---300元,奖励学生占学生总数25%左右。

  2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以参加校内、外勤工俭学活动。

  十一、           联系电话:

  校本部(0755)26520023    26520001

  传真:(0755)26567016   邮编:518052

  网址::gdxan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 下一信息: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 上一信息: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相关关键词: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广东省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

    0条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