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绍兴文理学院,学校部委码:10349
(二)校址: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邮编:312000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绍兴文理学院
(六)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3850人,其中本科3200人,高职(专科)650人。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在浙江省普通文理科第一批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工学,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全面提升办学水平,法学院,企业发展与区域经济规划研究所等54个科研机构;公开出版的《绍兴文理学院学报》是&qut;全国百强社科学报&qut; ,另有校本部规划发展用地1000余亩,科研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副高职称381人;专任教师1000余人,物理等3个浙江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设本部,教育学,涵盖经济学,数理信息学院, 学校现有汉语言文学,校舍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全面加强学科建设,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纺织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等4个浙江省级重点建设专业,人文学院, 目前,美术学院,副高职称300余人;另有外聘院士8人,体育学院,外国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