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生源地贷款等政策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②国家励志奖学金(涉农专业4%,其他专业3%)5000元年;③国家助学金:涉农专业40%,其他专业25%(国家一等助学金占20%;国家二等奖学金占50%;国家三等助学金占30%);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此外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3%),二等奖学金700元年(8%),三等奖学金500元年(15%),单项奖学金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