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拥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生可以通过奖(奖学金)、贷(国家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学费减免)等资助方式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年•人。
3.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单项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40%。
4.国防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国防生,奖励金额为10000元年•人。
5.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包括兴皖育才、Simns(西门子)、联发科技、必达希望、王正虎创业管理、天润化工等奖学金;富士康、五星电器等奖助学金;新长城资助基金等三十余项。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奖金额度为500-10000元年•人。
(二)国家助学贷款
1.凡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未开办&ldqu;生源地&rdqu;信用助学贷款的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需提供本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或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入学后可以申请额度不超过6000元年•人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勤工助学
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分为校内岗位与校外岗位两种,每年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600余个,联系校外兼职8000人次,安排家教1400余份,每年发放勤工助学酬金550余万元。
(四)困难补助
1.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资助标准分为3000元年•人、2000元年•人、1000元年•人三个档次。
2.寒衣补助: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购置过冬衣被,重点为长江以南生源,标准100-300元人。
3.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生活临时困难的学生。
(五)学费减免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借助国家助学贷款后仍无法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