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座落于绿色科教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下设艺术设计、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三个系,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工程学科与艺术学科相互交叉、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办学特色。艺术设计与建筑学两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艺术设计专业(设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室内设计三个方向)为四年制本科,成绩合格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一、招生计划及范围 艺术设计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新疆、西藏及港澳台地区暂不招生),2007年计划招生60名,文理兼收。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报考条件:具有一定的绘画和设计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凡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报名条件者,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在各考点进行,考试前二天在考点报名(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可咨询该省招办:不在该省设考点的普通高校艺术加试成绩是否有效)。 2、报名材料及要求: ⑴ 所在学校、单位或街道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考生所在省市艺术联考报名登记表)。 ⑵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同一底版)。 四、专业考试及考点设置 考试科目:素描(150分)、色彩(150分),总分300分。 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发给考试合格通知单,不合格者,我校也将通知考生成绩。 五、录取 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格检查、所在省、市、区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者,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择优录取以综合分(计算方法见后)为基准。专业加试分(全国排序)前三名者享受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总分×60%+文化课总分×40% 六、复查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国家当年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被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说明: 1、安徽省考生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其报名和专业考试办法见安徽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考生专业考试所需画具、用具、材料等由考生自备,食宿自理。 3、我校按照招生人数的5倍左右发放考试合格通知单。 4、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5]14号文件精神,数学成绩(含艺文、艺理)将全部计入文化课总分。 5、凡我校发给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必须在其专业考试报名表上所填的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否则,文化课成绩不予承认。 招生办公室电话:0551-2905427(带传真),0551-2901095; 建筑与艺术学院电话:0551-2901517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网 址::hfutdun E-mail:hfutzb@hfutdun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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