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88年,原名重庆电子工程专修学院。1998年东迁万州,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1]65号)批准、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1]146号)公布备案,成立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是重庆市教委主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位于三峡库区腹心——万州,占地面积625亩,分设三个校区,即金龙校区、天城校区和大垭口校区(学生野外生存素质拓展中心),各校区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学院建筑面积231814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12067平方米,学生宿舍59100余平方米,有校内实习实训场所41个,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119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17万元,图书馆藏书62万册。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96人,兼职教师6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者112人;专任教师具有双师素质者278人;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含在读)或硕士及以上学位者67人,其中博士5人。 新生根据专业不同分配校区,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或考试院(中心)公布计划的刊物。 1、调档比例为1:12;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艺术类专业录取认定各省(市)的专业联考成绩。 1、学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0〕506号)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同的专业,学费标准为5800元-7500元年&middt;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随同各省(市)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公布)。 2、住宿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334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及渝价[2006]306号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同住宿标准,住宿费为500元年&middt;生(普通间)、800元年&middt;生(学生公寓八人间)、1000元年&middt;生(学生公寓六人间)。 第十三条 学院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3)58418666 传 真:(023)58418888 学院网址::qm Email:zsb@q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