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和文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中,艺术类原则上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考成绩特别优异(总分前五名)者例外〔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导演、和戏剧影视文学各专业则按专业和文考成绩之和计算总成绩,以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特别优异(总分前五名)者例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播音方向)英语成绩有单科要求(录取时确定),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语文单科成绩前十名者可优先录取。录取时,在同一分数段10分以内,学院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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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分类 录取规则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10-09-14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58 返回列表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和文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中,艺术类原则上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考成绩特别优异(总分前五名)者例外〔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导演、和戏剧影视文学各专业则按专业和文考成绩之和计算总成绩,以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特别优异(总分前五名)者例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播音方向)英语成绩有单科要求(录取时确定),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语文单科成绩前十名者可优先录取。录取时,在同一分数段10分以内,学院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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