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我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安徽省录取新生:一等奖(文理科第一名)每人奖励1万元;二等奖(文理科二、三名)每人奖励5000元;三等奖(文理科四至十名)每人奖励1000元。外省录取新生:超过当地一本线10分以上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3)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人。(4)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人年;一等奖1500元人年;二等奖1000元人年;三等奖500元人年。(5)另设有多种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额最高为1500元人。(6)专项奖学金:设有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奖金额最高为5000元人。(7)校友奖学金:umtal奖学金等,奖金额最高为6000元人年。
1、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3)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人。(4)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人年;一等奖1500元人年;二等奖1000元人年;三等奖500元人年。(5)另设有多种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额最高为1500元人。(6)专项奖学金:设有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奖金额最高为5000元人。(7)校友奖学金:umtal奖学金、上海校友会奖学金等,奖金额最高为5000元人年。 2、助学贷款: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向所在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或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6000元,四年最高可申请24000元,在校期间个人完全免息。 (2)校内无息贷款:主要针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用,每月生活费明显低于同期同学水平且学习刻苦,品行优良的困难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2000元。 3、勤工助学金。学校设有近千个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可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4、减免学费。学校对于少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其部分学费。 5、困难补助。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定期或临时补助的办法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