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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

类型:师范 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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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西安文理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西安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2011年高考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查询、2010年各省及高校历年录取分数线查询。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录取原则为:(1)艺术设计、美术学、学前教育(美术、音乐、舞蹈方向)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0%+专业课总分×60%;,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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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10-08-21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60        返回列表

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录取原则为:

(1)艺术设计、美术学、学前教育(美术、音乐、舞蹈方向)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0%+专业课总分×60%;

(2)戏剧影视文学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总分×50%+专业课总分×50%;

(3)音乐学、音乐表演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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