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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录取批次 西安医学院录取规则陕西省 西安医学院西安市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调档申请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
4、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省级招生办投档的顺序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5、对已投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其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第一专业录满,再考虑其第二专业,依次类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且专业录取已满,无法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好、优干及文娱、体育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同时考虑相关单科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7、对不能完成我校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8、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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