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 设为主页 | 随便看看    » 课程 | 需求 | 学校 | 讲师 | 招生 | 报考 | 资讯 | 人才 | 知道 | 图库 | 视频 | 下载

西安欧亚学院

类型:财经 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网站公告
权威发布西安欧亚学院2011年高考加分政策,西安欧亚学院2011年高考加分条件;2011年高考加分项目、2010年各省及高校历年加分政策。 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愿予以认可。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地址:西安市电子城欧亚路一号。
新闻中心
课程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西安欧亚学院
  • 联系电话:请登录后查看【登录
本校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指南 » 西安欧亚学院加分政策
报考指南分类
  
录取规则 体检标准 收费标准 奖学金设置
就业情况 报考常见问题 录取结果查询 新生入学指南
困难生资助办法 食宿条件
录取规则
西安欧亚学院加分政策
更新时间:2010-07-16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71        返回列表
    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愿予以认可。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ldqu;分数优先,遵循志愿&rdqu;的原则录取;

  第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旅游管理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170CM、女160CM以上;

  第十二条  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好、文体等方面有特长、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五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七条  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符合我院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院发给西安欧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ldqu;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rdqu;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09年我院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一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本科招生专业《艺术设计》;高职招生专业《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均兼收文、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 下一信息: 西安外事学院加分政策
  • 上一信息: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加分政策
  • 相关关键词: 西安欧亚学院加分政策 西安欧亚学院录取规则陕西省 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市

    0条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