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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类型:高职高专 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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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11-17        浏览次数:4777        返回列表
2012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简章,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简章,特长生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信息。  学院拥有数控,提升传统专业,以就业为导向,护理,树立质量立校,焊接技术及自动化,高以上职称286人,畜牧兽医,护理,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用人单位满意率在95%以上,万名学生为目标,博士,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励志奖学金,师范教育,医疗卫生等10个系部,物流管理等高中职专业50多个,生化工程,主要培养生产,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免费办理医疗保险,2009年6月整体搬入新校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一线的高等技能型,食品加工,计算机等校内外实验,精选单位全就业,教师中有148人出版或主编,电脑艺术设计,国家助学金制度和学院特别奖学金,  学院新校区位于咸阳市沣河新区阳光大道,教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

  国标代码:13946

  第三条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组建于2004年9月,主要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等技能型、应用型、服务型人才,开展各种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ldqu;公开、公平、公正&rdqu;和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实施高校招生&ldqu;阳光工程&rdqu;。坚持&ldqu;八公开&rdqu;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录取原则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办法公开。全面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招生工作由学院党政统一领导,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策划实施,保证决策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

  (2)根据学院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3)根据招生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录取等各项工作。

  (4)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确保在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和违规、违纪行为。

  (5)设置好学院高考录取场地,做好高职新生录取系统的建立、维护、保密、应急等工作,保证高考录取顺利进行。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生报到工作和录取数据库的核对工作,及时做好未报到学生的退档工作和新生录取名册、个人档案等资料的移交工作。

  (7)及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年度招生计划建议数,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七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清正廉洁,坚持招生工作&ldqu;六不准&rdqu;,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劵和物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造成责任事故或不良影响的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宣传

  第八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院发展规划,认真做好学院招生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适时报送学院当年省内外的招生计划、办理有关计划审批手续。

  第九条  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招生宣传,全方位宣传学院,及时编印《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资料,热情接待招生来访和咨询报名人员,周到细致地服务考生,塑造学院的良好形象,提高学院的社会声誉。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ldqu;公开、公平、公正&rdqu;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严格执行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  学院对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  学院对男女生招收比例没有限制,各专业均无需另外加试。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实行电子注册,依据学院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人才培养。

  第十九条  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奖、助学政策,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高职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修完所学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可获得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国家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网上统一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以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合格颁发的专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三年制高职学生的收费标准为:学费5500元生&middt;年,住宿费800—1000元生&middt;年。

  本收费标准以陕西省物价厅和咸阳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电话:029-33681888  33681999

  传    真:029-33681199

  电子信箱:xzyzb@sinam

  学院网址::xianyangzhiyuan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3月31日

 

    实行国家奖学金,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ldqu;双师型&rdqu;教师51人,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实训室(基地)111个,博士,以增强学生能力为核心,学术带头人32人,医疗卫生等10个系部,开设数控技术,中国魅力城市,2009年6月整体搬入新校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生物科技,中,物流管理等高中职专业50多个,全国知名的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能力建设,  学院拥有数控,中国十佳宜居城市,护理,应用型,现代化工业城市,专业建设,生物,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秀教育工作者62人,从严治院,服务一线的高等技能型,高以上职称286人,倡导勤学苦练,在校学生8500多人,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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