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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类型:工科 隶属于:教育部 211工程 国家重点学科:1个 院士:5人 博士点:20个 硕士点:52个

网站公告
权威发布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1年高考加分政策,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1年高考加分条件;2011年高考加分项目、2010年各省及高校历年加分政策。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颁发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在实际高考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享有政策的考生和相关科,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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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加分政策
更新时间:2010-10-21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75        返回列表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颁发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在实际高考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享有政策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 考生的英语、数学以及所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90分(成绩以150分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我校招生专业中,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经济学类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其它专业优先招收英语、日语、俄语考生。

  第十五条 我校对考生男、女比例没有限制,自然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不另作限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十九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和报考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核工程和核技术、电力工程与管理、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广告学专业不适宜辩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第二十二条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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