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的试点院校。2008年面向湖北、河北、山东、河南、江西、湖南、福建、江苏、浙江、陕西、安徽、广西、天津、吉林、山西、四川、贵州十七个省份计划招生540人。对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考生所在地重点本科录取控制线,我校予以录取,且原则上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我校在考生所在地投档分数线,我校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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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分类 报考常见问题 武汉理工大学3.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怎么进行?
更新时间:2010-11-19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76 返回列表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的试点院校。2008年面向湖北、河北、山东、河南、江西、湖南、福建、江苏、浙江、陕西、安徽、广西、天津、吉林、山西、四川、贵州十七个省份计划招生540人。对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考生所在地重点本科录取控制线,我校予以录取,且原则上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我校在考生所在地投档分数线,我校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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