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了不让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经过多年的实践,我校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奖、助、贷、补、免”资助体系,确保经济困难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1)奖:学校设立了多种面向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项目,如“湖南科技学院优秀特困学生奖励金”、“湖南省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励金”、“湖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为6000元人年,鼓励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创先争优;(2)助:学校成立有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设立了学生勤工助学与创业基金,每年为贫困学生提供300余个校内勤工助学与创业岗位,并开辟了1000多个校外助学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3)贷:学校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贴息),贫困生最高贷款金额为5000元年。(4)补:每年拨出专项特困资金60余万元,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等级评定,发放困难补助,最高资助金额2000元/人;学校积极开辟渠道,争取了社会资助,建立了多种资助项目;(5)免:减免学费,使特别困难的学生得到及时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