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清的办法确定其录取专业。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分数超过我校在该省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且身体符合专业要求者,我校一定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日语专业招英语语种及日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招英语语种及法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对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等专业,学校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形象气质较好的考生;其它专业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艺术设计、广告学、音乐表演专业,湖南省考生按湖南省的相关规定执行;非湖南省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且达到考生所在省相关要求,艺术设计、广告学专业按专业成绩x60%+文化成绩(含数学成绩)x40%的折合成绩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体育特长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湖南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水平和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国家和生源所在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其运动水平需经学校测试,并达到我校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