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个别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略小于此比例。
3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对于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可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同学科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不计投档成绩,但在录取进专业时,优先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6专业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7文艺、体育特长生应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份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条件,经过我院项目水平测试认定合格,参加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的最低要求,方可按特长生的招生政策予以录取。
8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2天内公布,网址为::hnbmn,招生咨询电话0731-8686693、8686694,投诉电话0731-8689012。
9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10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