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我校有一套包括奖、贷、助、勤、补等内容的较完善的济困助学体系,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完成学业。具体项目包括:
一、国家助学贷款
二、勤工助学
三、困难补助、缓交学费
四、社会资助 第二十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我校从2001年开始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最高可申请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学校建立了一系列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学生可以参加校内的勤工助学中心及各勤工助学实体(云山书屋、云山咖啡屋、云山小站、云山精品屋、云山网球俱乐部、云山健身室、云山书报亭等)、图书馆管理员、清洁卫生、办公室助理等工作,也可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外的广交会翻译及工作人员、兼职导游、家教等校外兼职工作,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还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或申请缓交学费。
一些社会机构或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助学金,如省培英工程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肯德基曙光助学金等,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⒈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⒉ 困难补助、缓交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或缓交学费。
⒊ 社会助学金:许多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机构或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助学金,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⒋ 勤工助学:学校建立了一系列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奖金额最高为免缴四年在校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