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历:1968年至1978年在贵州省晴隆县政法机关工作,1978年7月调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工作,任教员,1982年2月评定讲师,1987年2月晋升副教授,同年底被学校遴选为硕士生导师,1993年6月晋升教授,1998年8月在西政大民商法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同时被司法部遴选为博士生导师。在教师兼行政工作方面,1983年底经民主选举任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1986年11月经民主选举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1999年5月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系级机构调整时任西政大法学一系主任。李开国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法学一系主任、民商法学科学术带头人、民商法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和民商法博士生、硕士生导师组组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位委员会委员、校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重庆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突出贡献: 李开国教授政治方向明确,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注重人品质修养,为人正直、诚信,具有高度敬业精神,23年来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工作,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迄今为止,获得了省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两项、部省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四项,并荣获司法部优秀教师称号和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李开国教授以其教学、科研上的成就,在重庆市、四川省、大西南乃至全国都获得了较高声誉,在国际和我国台湾地区也产生了较大影响。李开国教授是重庆市、四川省、大西南著名的民商法学者,经常接受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广西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一些律师事务所疑难民事案件的咨询,多次应邀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高级法官培训班讲授合同法和物权法。在全国范围内,李开国教授也是著名的民商法学者之一,曾受《法律科学》、《代法学》等杂志的邀请,参加全国专家学者笔谈会,就我国民法典的制定、新世纪我国法制建设展望等问题,发表个人意见和看法。通过国际学术交流和地区学术交流。李开国教授在德国、法国、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也产生了较大影响。今年四月在我校举办的国际民商法、经济法研讨会上,对李开国教授关于物权立法的几点思考之主题发言,一位德国学者做了这样的评价我没有想到,中国学者对各国物权法的了解如此全面,对物权法的研究如此精深,但是,我不同意李开国教授关于德国物权法太重形式的看法。"在专题讨论德国物权行为理论的会议上,一位德国学者见了李开国教授在黑板上对物权行为独立性所作的演示,连声说:"对、对、对,我在教学中对学生就是这样演示的。"2001年5月访问台湾时,在与台湾大学民商法学者的学术交流中,李开国教授关于物权法定主义和物权行为的理论观点也得到了台湾学者的高度评价。
主要科研成果
(一)主要学术论文
l、《国营经济企业财产权性质探讨》,法学研究1982年第2期发表;
2.《苏联东欧国家经济法理论剖析》,外国法学研究1989年第2、3期连载;
3.《苏联国营企业产权制度的三次改革》,现代法学1990年第1期发表;
4.《评企业法人所有权论》,现代法学1990年第4期发表;
5.《企业法调整对象辩析》,现代法学1992年第6期发表;
6.《房屋买卖中的优先购买权》,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年第3期发表;
7.《完善我国金融立法的思考》,现代法学1993年第3期发表;
8,《关于完善民法通则法人制度的几点思考》,现代法学1996年第3期发表;
9.《民法通则的历史功绩与历史局限》,现代法学1997年第4期发表;
10.《对合同法征求意见稿若于问题的看法和修改建议》,现代法学1998年第6期发表
(二)主要学术著作
1.《中国民法学》(本人副主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出版。该书于1995年获本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2.《知识产权法》(本人副主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该书于1995年获本校优秀教材二等奖。
3.《经营权论》(合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该书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问题研究》(本人副主编人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出版。该书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
5.《民法实践教程》(本人主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
6.《中国民法学教程》(本人主编) 法律出版社1997年出
7.《民法学(修订本)》(本人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2002年1月修订第3版出版,该书是司法部规划教材。
8.《民商法学全书》(本人任全书编委和物权编、商事编两编主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出版。
9.《民法基本问题研究》(个人专著),法律出版社1997年出版。
10、《民法学》(本人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该书是司法部规划教材。
11、《民法原理与实务》(2002年3月出版。该书是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教材。
获奖情况
(一)教学成果奖
1.《启发式实践性教学法在民法学教学中的应用》,1993年获四川省教委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2.《民法实践教学改革》,1997年获四川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二)科研成果奖
1.《国营企业财产权性质探讨》(论文)1984年获四川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2.《经营权论》(专著)1994年获四川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问题研究》(专著),1996年获四川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4.《民法基本问题研究》(个人专著),1998年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三.荣誉称号
司法部优秀教师。1996年被评为司法部优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