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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扎实基本功,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建筑学高级专业人才。毕业生应具有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知识和素养;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写的初步能力和阅读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具有扎实的建筑设计理论基础和坚实的建筑技术知识;了解中外建筑历史及其发展脉络。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以及建筑结构、材料、设备、施工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原理,能在建筑设计中综合运用这些知识;熟练掌握建筑表现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通过徒手、绘图工具及计算机绘制建筑图的能力,能充分的表达建筑设计意图;能够熟悉和协调建筑工程各工种间的关系,具备对外联系和对内组织管理的能力。毕业生可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古建筑保护复原的设计与研究、建筑技术研究或城市建设管理、建筑学教育、建筑管理、房地产项目策划与管理等工作。主要就业单位是各级建筑设计院、规划研究院、规划局、建设厅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教育部门等。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原理、建筑结构、建筑构造、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建筑物理、建筑设备、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居住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规划与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等。 培养具备城市规划理论知识,掌握城市规划专业技能,了解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的高级专业人才。毕业生应具有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知识和素养,遵守职业道德;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建筑设计的初步能力;掌握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工作程序与方法,能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协调各项工程规划的能力;了解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参加规划管理的能力;掌握计算机与地理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能力;了解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前沿理论和发展动态;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写的初步能力和阅读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掌握美学知识,具有一定的绘画、鉴赏能力;具有综合查询资料、获取信息的基本能力。毕业生能从事城市规划、设计、管理和研究工作;能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与市政工程规划、风景园林规划、工程规划、设计及研究工作;能够在政府城市规划与建设主管部门从事规划、设计、研究及建设项目咨询工作;在相关企业从事技术管理服务工作及在相关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工作。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原理、城市道路与交通、中外城市发展与规划史、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学、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工程系统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