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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

类型:综合 隶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国家重点学科:5个 院士:1人

网站公告
权威发布香港中文大学是几本院校,香港中文大学属于几本;还介绍香港中文大学是几本以及高考录取批次等信息。  招生原则  香港中文大学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等原则,进行招生工作。  报考香港中文大学,考生只须按统招一般选填高校志愿程序申请,不须另行向本校报名,亦不须面试。有关,地址:香港九龙红磡香港理工大学教务处入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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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10-08-16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115        返回列表

  招生原则

  香港中文大学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等原则,进行招生工作。

  报考香港中文大学,考生只须按统招一般选填高校志愿程序申请,不须另行向本校报名,亦不须面试。有关填报志愿日期,请向所属省市高招办查询。

  录取条件

  获国家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在将通过提前批次录取本科生。

  香港中文大学的内地招生计划分设文、理、工、商四个学科门类,文科类包括文学院、社会科学院及法律学院;理科类为理学院;工科类为工程学院;商科类为工商管理学院。香港中文大学只招收普通本科生。

  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设置分「奖学金基础班」、「文科基础班」,「理科基础班」、「工科基础班」及「商科基础班」五项。「奖学金基础班」已包括文、理、工、商基础班,获录取学生可于入学时选择其中一学科门类。

  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一批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在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择优而录,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同分的情况下,则先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者。

  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以 150 分为满分计算,自费生的英语成绩须达 120 分或以上。奖学金基础班须达 130 分或以上。

  奖学金基础班只录取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志愿,并以奖学金基础班为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非奖学金基础班只在一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余名额的情况下才考虑其后志愿,但不设高校志愿分数级差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本校不考虑对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优惠政策,将依据招生办公室按考生高考实际成绩投档调阅档案,并以考生的高考实际分数(不含加分)由高至低顺序录取。

  同时选择奖学金及非奖学金基础班专业志愿的考生,倘成绩未能达至奖学金班的录取线,中文大学将考虑其非奖学金班专业志愿,按其高考成绩择优而录,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本校预留若干自费机动名额。大学可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在个别省市自治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量调整及确定提档比例。

    1957年,新亚书院、崇基学院及联合书院成立香港中文专上学校协会,共同争取应得的政府资助及学术地位。
      * 1959年,新亚书院、崇基学院及联合书院成为政府资助专上学院。
      * 1963年,香港中文大学正式成立,由新亚书院、崇基学院及联合书院合并而成。
      * 1965年,教育学院成立。
      * 1976年,香港立法局通过香港中文大学改制方案,将中大采取单一制的行政结构,各书院只管理其各自的资产,其余全部权力,授予大学本部。
      * 1977年,医学院成立。
      * 1986年,逸夫书院成立,成为香港中文大学的第四个成员书院。
      * 1991年,工程学院成立。
      * 2005年,开设环球商业本科生课程
      * 2005年12月1日,法律学院成立,是香港第三家提供法律课程的本地大学。
      * 2006年,开办法学士本科生课程。
      * 2006年,宣布成立晨兴书院及善衡书院,校舍设于大学体育馆后之山坡,及后更宣布将成立第七所书院,校舍设于联合书院后面之山坡。
    

    为鼓励成绩优异的内地生来香港中文大就读,本校提供多名奖金名额予录取入读“奖金基础班”的内地生,奖金名额分布于二十五省、市、自治区。香港中文大将向每名在的奖金班生颁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奖金只给予填报香港中文大为第一院校志愿,并以奖金基础班为第一专志愿的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到中文大为颁授奖金而定的最低分数线,(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及综合考生须630分或以上,文史考生须600分或以上。)以及英语单科成绩130分以上。若符合奖金最低分数考生超过该省、市、自治区奖金名额,则按名额及高考分由高至低顺序选拔。
    
    
    本奖金专为内地生而。若生于在期任何时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则须终止奖金之颁。
    
    
    奖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获奖生每年成绩须到大具体规定的平均积300(相当于乙等),方可在其后年续领。 若生年成绩未到续领奖金要求的平均积,则须保留观察一年,但若翌年成绩仍未到大的规定,有关奖金则须终止。若奖金生因违反任何大规例或例,大教生纪律委员议予以分者,大可考虑暂停、扣或终止其奖金。
    
    
    选择报读奖金基础班为专志愿的同,选拔获录取后,于接获录取时亦同时获通知获颁奖金。
    
    
    奖金的颁须依照香港中文大制定的相关规章及程序执行。香港中文大对奖金的评选及颁有最终的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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