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
注:文科考生及不分文理省市的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理科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按两门计算。
例:北京某文科考生,专业成绩为300分,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外语、文综合)为320分,其综合分=300÷3×50%+320÷4×50%=90分。(因文综合按两门计,所以文化总分除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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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02-28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98 返回列表
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 注:文科考生及不分文理省市的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理科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按两门计算。 例:北京某文科考生,专业成绩为300分,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外语、文综合)为320分,其综合分=300÷3×50%+320÷4×50%=90分。(因文综合按两门计,所以文化总分除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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