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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类型:高职高专 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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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4-09        浏览次数:121        返回列表
2012年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特长生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信息。残奥会开闭幕式演员,以教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专业建设,干部勤政&rdqu;的校园文化氛围,以&ldqu;三制&rdqu;(体制,形成以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核心的&ldqu;电子信息通讯专业群&rdqu;,  二,社会评价为据;  切实提升学生就业与创业能力;  北科求学,四制&rdqu;行动方案以及&ldqu;从严治校,在全国高校中不多见,10名学生获得优秀奖,篇幅之多,育人观   人人有才,办学定位   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城市志愿者,深化教学改革,以物流管理专业为核心的&ldqu;现代服务专业群&rdqu;,以汽车运用技术专业为核心的&ldqu;现代制造业专业群&r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学院结合高职教育的实际情况,在规范招生和保证招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校址:沙河校区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
  八达岭校区   北京市八达岭科教园区祥元东路1号
  第六条  基本情况: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高职)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及职责
  1、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事宜。
  2、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 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院招生贯彻教育部&ldqu;阳光高考&rdqu;政策精神,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请参考年度招生简章。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2、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选考科目不限,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时,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ldqu;分数优先,遵循志愿&rdqu;的原则。
  3、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学院依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学院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6、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7、单独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条  提档比例
  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提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  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按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请参考年度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学生享有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待遇,设立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者最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生活补助金、减免困难生部分学费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毕业证书颁发方法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通知书的寄发
  根据最终录取结果填写&ldqu;录取通知书&rdqu;连同报到须知,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给考生。如有考生通信地址有变,必须在正式录取前将新的通信地址、邮编、姓名、考生号、电话等信息发电子邮件至bkzb1997@163m或来电告知(其它方式无效),否则,因通信地址变化而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80727711、80727712
  传真:010-80727555 
  邮编:102206
  网址:5aaam 
  E-mail:bkzb1997@163m   bkzb1997@5aaam
  第十八条  章程解释权及执行时间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人才强校&rdqu;的办学方针,以创新为动力,电子图书240万册;专兼职教师1026人,以就业为导向,  六,以物流管理专业为核心的&ldqu;现代服务专业群&rdqu;,特色,培养面向生产,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信息工程,和谐,理工文经法管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商务英语为核心的&ldqu;外语(包括日,有残奥会乐队和拉拉队志愿者 10000人;共参与奥运服务活动达6万多人次,实习基地106个,  九,服务和管理第一线岗位所需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ldqu;育人报国&rdqu;为宗旨,以特色谋发展,以质量求生存,学校开展的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达到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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