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年;
住宿费:600元年。
(一)本科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准予毕业,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二)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
(三)按规定收取学费(本科:5000元 年)和住宿费(600元 年);
(四)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等。同时,为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提供国家勤奋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勤奋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3收费标准:
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