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 设为主页 | 随便看看    » 课程 | 需求 | 学校 | 讲师 | 招生 | 报考 | 资讯 | 人才 | 知道 | 图库 | 视频 | 下载

华北煤炭医学院

网站公告
权威发布华北煤炭医学院2011年高考加分政策,华北煤炭医学院2011年高考加分条件;2011年高考加分项目、2010年各省及高校历年加分政策。,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南路57号。
新闻中心
  • 暂无新闻
课程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华北煤炭医学院
  • 联系电话:请登录后查看【登录
本校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指南 » 华北煤炭医学院加分政策
报考指南分类
  
录取规则 体检标准 收费标准 奖学金设置
就业情况 报考常见问题 录取结果查询 新生入学指南
困难生资助办法 食宿条件
录取规则
华北煤炭医学院加分政策
更新时间:2010-11-28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39        返回列表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ldqu;学校负责,招办监督&rdqu;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m以上、男生身高165m以上;口腔专业不招收惯用左手的考生。

  5、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实际情况,投档比例在100%—120%之间。

  6、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均按投档分数对待。

  7、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我校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8、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录取后尚未满额的专业。

  9、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规则排序,决定能否录取所报专业。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10、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执行。

  • 下一信息: 河北北方学院加分政策
  • 上一信息: 河北医科大学加分政策
  • 相关关键词: 华北煤炭医学院加分政策 华北煤炭医学院录取规则河北省 华北煤炭医学院唐山市

    0条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