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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潭高新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26  浏览次数:66
核心提示:根据《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潭教通〔2023〕30号)和《湘潭市教育局

根据《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潭教通〔2023〕30号)和《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潭教发﹝2023﹞6号)精神,为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就2023年湘潭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msp;&msp;一、报名要求

&msp;&msp;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于6月1日开始报名(具体时间详见日程安排),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jyxiangtangvn)“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关注“微潭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msp;&msp;(一)填报志愿

&msp;&msp;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填报。学生(家长)根据划定的服务范围对应分配的义务教育学校以及计划数,选择其中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填报志愿。

&msp;&msp;2学生(家长)只能填报所属区域内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或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

&msp;&msp;(二)生源类别

&msp;&msp;凡年满六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以2023年8月31日为准)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填报入学生源类别,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分以下五个生源类别和一个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

&msp;&msp;1有户有房

&msp;&msp;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产权占比51%以上,下同)与户籍(户籍迁入的时间在当年5月31日之前,下同)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高新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为依据入学。

&msp;&msp;2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户籍一直在划定学区,湘潭城区(县城)范围内无房产

&msp;&msp;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高新区,其父母在湘潭城区(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登记排序。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高新区,其父母在在湘潭城区(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登记排序。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高新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高新区但在湘潭城区(县城)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登记排序。

&msp;&msp;3有房无户

&msp;&msp;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登记排序。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高新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为依据登记排序。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取得时间顺序排序(以提交资料为准),录满为止。

&msp;&msp;4有户无房(第二种情况):户籍中途迁入到划定学区,湘潭城区(县城)范围内无房产

&msp;&msp;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高新区(当年5月31日前迁入高新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潭城区(县城)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登记排序(需提供从业证明、租房合同)。

&msp;&msp;5无户无房

&msp;&msp;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高新区户籍且在湘潭城区(县城)无房产,但在高新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居住证,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登记排序。

&msp;&msp;6教育优待政策入学类别:①人才子女。按照《湘潭市人才亲属入学就读实施办法》,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依文件规定安排人才子女入学。②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2022﹞361号)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军分区或县级人武部门统一汇总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③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类别。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可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予以优先录取。

&msp;&msp;二、录取流程

&msp;&msp;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学校网上初审→交叉审核→学校现场审核→市县教育局录取。

&msp;&msp;三、日程安排:

&msp;&msp;四、湘潭高新区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小学部) 0731-55576935 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初中部) 0731-55576215 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万达附近) 0731-58581988 长郡高新教育集团工农校区 0731-55570115 长郡高新教育集团高才校区 0731-58267580 湘潭高新区教育部门咨询电话 0731-58563203

&msp;&msp;五、湘潭高新区2023年辖区各学校招生范围:

&msp;&msp;备注:

&msp;&msp;1从业证明为社会养老保险、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确定是否要求提供;

&msp;&msp;2户口本信息包含户主页、亲子关系页、学生页等,如户口本信息无法体现亲子关系的,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

&msp;&msp;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的产权占比为51%以上,户籍迁入的时间应在报名当年5月31日之前。

&msp;&msp;4无房证明信息数据现已与省自然资源厅打通,如出现无房证明存疑的情况,则需监护人携本人相关材料到房产部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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