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尔滨金融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施行教育部规定的 “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文理科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学院也会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作适度调整。
3 录取时按院校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优先考虑专业志愿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 学院承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加分政策;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原始成绩排队,不享受加分。对于同等分数、志愿的考生,学院优先录取从高至低级别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受奖励者。
5 英语专业(本科)、商务英语专业(专科)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学院公共外语教学只限英语或俄语。
6 学院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下一信息:
伊春职业学院录取批次
上一信息:
哈尔滨体育学院录取批次
一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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