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新生实施录取工作。
2、学校调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根据各省招生录取政策及生源报考情况,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3、对进档考生,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采用“专业清”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专业对相关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艺术类录取规则:对专业考试合格,并符合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我校在江苏普通本科录取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中外合作项目本科录取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最低要求为1B1C,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需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各专业具体选修测试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也可以登录江苏工业学院网站查询(:jpudun),或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