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我院认可自治区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1、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外语语种: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4、录取批次:本科三批。 5、录取方式 采取&ldqu;志愿清&rdqu;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第三志愿及后面志愿的处理方法相同)。 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考生在报考我校的同一志愿中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获得&ldqu;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rdqu;艺术类考试合格证的汉授艺术(文)、汉授艺术(理)、蒙授艺术(文)、蒙授艺术(理)考生,均可填报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录取规则是: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必须通过&ldqu;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rdqu;的艺术类相关专业考试。 6、提档比例 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7、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1)优惠加分 根据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我院认可自治区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2)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8、计划公布 专业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大学招生管理网站查询。网址::imuhuangyn :ndzsn :zhashngimudun 或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站查询。网址: :nmzsksn